重大讯息
2026-02-04
公告本公司向关系人取得使用权资产
| 序号 | 1 |
|---|---|
| 发布日期 | 115/02/04 |
| 发布时间 | 14:52:05 |
| 发言人 | 王源铭 |
| 发言人职称 | 董事长兼总经理 |
| 发言人电话 | 26499168 |
| 主旨 | 公告本公司向关联方取得使用权资产 |
| 符合条款 | 第17款 |
| 事实发生日 | 115/02/04 |
| 说明 | 1. 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(如坐落于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): 新北市汐止区工建路366号6楼及368号6楼,包含10个停车位之使用权资产 2. 事实发生日: 115/2/4~115/2/4 3. 董事会通过日期: 民国115年2月4日 4. 其他核决日期: 不适用 5. 交易单位数量(如XX平方米,折合XX坪)、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: 1. 租赁面积:419.25坪。 2. 每单位价格:每月租金人民币360,000元(含税)。 3. 使用权资产金额:人民币12,002,502元。 6. 交易对手方及其与公司之关系(交易对手方如属自然人,且非公司之关联方者,得免披露其姓名): 1. 交易对手方: 尼克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。 2. 与公司之关系: 关联企业。 7. 交易对手方为关联方者,并应公告选定关联方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所有人、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对手方间相互之关系、前次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: 1. 选定关联方为交易对象之原因:因营运所需,于租约到期后办理续租。 2. 前次移转之所有人: 不适用。 8. 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联方者,尚应公告关联方之取得及处分日期、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: 1. 取得日期: 民国98年10月。 2. 取得价格: 人民币79,009千元。 3. 与公司之关系: 无。 9. 预计处分利益(或损失)(取得资产者不适用)(递延者应列表说明认定情形): 不适用 10. 交付或付款条件(含付款期间及金额)、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: 1. 付款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