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大讯息

2026-02-04

公告本公司向关系人取得使用权资产

序号 1
发布日期 115/02/04
发布时间 14:52:05
发言人 王源铭
发言人职称 董事长兼总经理
发言人电话 26499168
主旨 公告本公司向关联方取得使用权资产
符合条款 第17款
事实发生日 115/02/04
说明 1. 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(如坐落于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):
新北市汐止区工建路366号6楼及368号6楼,包含10个停车位之使用权资产
2. 事实发生日: 115/2/4~115/2/4
3. 董事会通过日期: 民国115年2月4日
4. 其他核决日期: 不适用
5. 交易单位数量(如XX平方米,折合XX坪)、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:
1. 租赁面积:419.25坪。
2. 每单位价格:每月租金人民币360,000元(含税)。
3. 使用权资产金额:人民币12,002,502元。
6. 交易对手方及其与公司之关系(交易对手方如属自然人,且非公司之关联方者,得免披露其姓名):
1. 交易对手方: 尼克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。
2. 与公司之关系: 关联企业。
7. 交易对手方为关联方者,并应公告选定关联方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所有人、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对手方间相互之关系、前次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:
1. 选定关联方为交易对象之原因:因营运所需,于租约到期后办理续租。
2. 前次移转之所有人: 不适用。
8. 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联方者,尚应公告关联方之取得及处分日期、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:
1. 取得日期: 民国98年10月。
2. 取得价格: 人民币79,009千元。
3. 与公司之关系: 无。
9. 预计处分利益(或损失)(取得资产者不适用)(递延者应列表说明认定情形):
不适用
10. 交付或付款条件(含付款期间及金额)、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:
1. 付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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